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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水城区城乡一体化供水价格听证会公告(二)

日期:2024-11-12 10:47 来源:六盘水市水城区发展改革局 浏览量:0次 字号:【       视力保护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贵州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六盘水市水城区城乡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六盘水市水城区城乡供水价格调整。

二、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4年11月29日(星期五)下午2:30—5:30。

(二)地点:六盘水市水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水城区双水新区双水大道兴县路人社大楼)具体会议室另行通知。

三、听证方案要点

为进一步发挥价格杠杆对水资源的配置作用,保证城乡供水的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遵循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定价原则,依据成本监审结论,考虑消费者的承受能力,拟提出以下两个方案:

方案一:

(一)水城经济开发区供水价格

1. 居民生活用水价格

(1)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

①第一级水价:由现行2.30元/m³调整为2.74元/m³,调增0.44元/m³,增幅19.13%;用水量按年核定,水量基数按162m³/户·年或54m³/人·年。

②第二级水价:按4.11元/m³,水量基数为162-288(含288)m³/户·年或54-96(含96)m³/人·年。

③第三级水价:按8.22元/m³,水量基数为288m³/户·年以上或96m³/人·年以上。

(2)为保证低收入困难群体生活水平不因水价调整而降低,对享受政府低保待遇的低保户,此次调价不受影响,将每月每户减免3m³水量改为每年每户减免36m³水量,超36m³的部分仍按原标准执行。

2. 非居民用水价格

非居民用水价格由现行3.40元/m³调整为4.35元/m³,调增0.95元/m³,增幅27.94%。

3. 特种用水价格

特种用水价格由现行12元/m³调整为15元/m³,调增3元/m³。

(二)乡镇供水价格

1. 居民生活用水价格

(1)玉舍镇、发耳镇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现行2.20元/m³调整为2.60元/m³,调增0.40元/m³,增幅18%。

(2)阿戛镇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现行2.30元/m³调整为2.60元/m³,调增0.30元/m³,增幅13.00%。

(3)其他乡镇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现行2.0元/m³调整为2.40元/m³,调增0.40元/m³,增幅20.00%。

2. 非居民用水价格

(1)玉舍镇、发耳镇非居民用水价格由现行3.20元/m³调整为4.00元/m³,调增0.80元/m³,增幅25.00%。

(2)阿戛镇非居民用水价格由现行3.40元/m³调整为4.00元/m³,调增0.60元/m³,增幅17.50%。

(3)其他乡镇非居民用水价格由现行3.00元/m³调整为3.80元/m³,调增0.80元/m³,增幅26.50%。

3. 特种用水价格

水城区各乡镇目前均未执行特种用水价格,现暂定各乡镇特种用水价格为15元/m³。

方案二:

(一)水城经济开发区供水价格

1. 居民生活用水价格

(1)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

①第一级水价:由现行2.30元/m³调整为2.76元/m³,调增0.46元/m³,增幅20.00%;用水量按年核定,水量基数按162m³/户·年或54m³/人·年。

②第二级水价:按4.14元/m³,水量基数为162-288(含288)m³/户·年或54-96(含96)m³/人·年。

③第三级水价:按8.28元/m³,水量基数为288m³/户·年以上或96m³/人·年以上。

(2)为保证低收入困难群体生活水平不因水价调整而降低,对享受政府低保待遇的低保户,此次调价不受影响,将每月每户减免3m³水量改为每年每户减免36m³水量,超36m³的部分仍按原标准执行。

2. 非居民用水价格

非居民用水价格由现行3.40元/m³调整为4.42元/m³,调增1.02元/m³,增幅30.00%。

3. 特种用水价格

特种用水价格由现行12元/m³调整为15元/m³,调增3元/m³。

(二)乡镇供水价格

1. 居民生活用水价格

(1)玉舍镇、发耳镇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现行2.20元/m³调整为2.64元/m³,调增0.44元/m³,增幅20%。

(2)阿戛镇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现行2.30元/m³调整为2.64元/m³,调增0.34元/m³,增幅14.78%。

(3)其他乡镇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现行2.0元/m³调整为2.40元/m³,调增0.40元/m³,增幅20.00%。

2. 非居民用水价格

(1)玉舍镇、发耳镇非居民用水价格由现行3.20元/m³调整为4.00元/m³,调增0.80元/m³,增幅25.00%。

(2)阿戛镇非居民用水价格由现行3.40元/m³调整为4.00元/m³,调增0.60元/m³,增幅17.50%。

(3)其他乡镇非居民用水价格由现行3.00元/m³调整为4.00元/m³,调增1.00元/m³,增幅33.33%。

3. 特种用水价格

水城区各乡镇目前均未执行特种用水价格,现暂定各乡镇特种用水价格为15元/m³。

四、成本监审结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2021年第45号令《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核定供水成本为4.00元/立方米。

五、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听证会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共69名。其中,消费者参加人54名,经营者参加人2名,部门推荐代表13名。

1.消费者参加人

孙睿、邓兴旺、刘安辉、徐波、刘光祥、王忠正、王勇、罗德辉、周靖凇、李清桐、甘城榕、夏志能、崔同伟、熊亮、黄藜、祝学军、王云海、钟国文、李才俊、陆魁能、陈朝鲜、张启跃、蒋承正、李珍虎、邓文操、邓召福、胡家贤、管尚、田元、雷永进、黎兴超、赵庆刚、黄翔、石福生、王国兴、穆贵梅、唐会、张泽祥、晋方荣、魏才品、陆东将、顾士达、陈昭运、赵玉媚、田倩、王娟、李华、颜文清、刘雷、杨志勇、潘贵林、李再兵、马礼刚、范元州;

2.经营者参加人

范放博、章开英;

3.部门推荐代表

柏兴明、王磊、杨娅、王林鹏、罗德群、郭辉、陆运芬、孙伟、周志超、陆俊松、黎克、张强、陈仕敏。

(二)旁听人员

1.旁听人员

王道松、王星、杨荣达、周云方、朱丹、钱绍飞。

(三)听证人

黄为    (水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王一洲  (水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股负责人)

杨旺洪  (水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股工作人员)

六、其他事项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我局专门设置征集意见和建议邮箱为:2487774725@qq.com,2024年11月25日前,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对六盘水市水城区城乡供水价格调整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六盘水市水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