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水城区光伏新能源项目土地租赁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水府办发〔2024〕16号)文件,大唐(六盘水)新能源有限公司猴场二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土地测量工作组对大唐(六盘水)新能源有限公司猴场二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6号地红线范围内的土地进行测量及对附着物、青苗等进行登记,现将大唐(六盘水)新能源有限公司猴场二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土地租赁费用统计表(黄果树村6号地第二批,4、16、18组共16户)和“土地租赁费用统计表一”(黄果树村6号地第三批,4、18组共5户)的土地租赁登记情况及租赁费发放明细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7天(2025年7月3日-7月9日)。在公示期内,如对统计表和发放明细表中的数据等情况有异议,请书面提出或拨打监督电话。
(猴场乡党政办公室:0858—6120208)
猴场苗族布依族乡人民政府
2025年7月3日
大唐(六盘水)新能源有限公司猴场二期农业光伏电站土地租赁费发放明细表一(6号地第三批).xls
猴场二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土地租赁费用统计表一(6号地第三批).xlsx
猴场二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土地租赁费用统计表(6号地第二批).xlsx
大唐(六盘水)新能源有限公司猴场二期农业光伏电站土地租赁费发放明细表(6号地第二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