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8 14:55 来源:水城区民宗局民族工作服务中心 浏览量:0次 字号:【 大 中 小 】 视力保护色:
经中共六盘水市水城区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将省财政厅、省民宗委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黔财农〔2022〕203号)1000万元,分别安排在米箩镇倮么村、发耳镇大寨社区、龙场乡雨湾河村、鸡场镇旗帜村、果布戛乡大寨村、双水街道沙龙社区实施相关项目。现将项目资金分配等情况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3年1月18日—1月27日),如对该项目有异议者,请电话或信函向水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反映。
联系人:卢清华;电话:0858—6664723;单位地址:水城区双水街道诚信路。
附件:水城区民宗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项目公示表
六盘水市水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年1月18日
水城区民宗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项目公示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