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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水城区2024年养殖产业到户奖补项目实施方案

日期:2024-09-06 09:51 来源:六盘水市水城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浏览量:0次 字号:【       视力保护色:

根据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部等6部委印发的《关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和省乡村振兴局 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产业奖补促进脱贫群众增收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乡振发〔202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实施产业奖补作为落实“四个一批”的重要举措,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和促进脱贫群众增收的各项决策部署,把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作为主攻方向,进一步优化财政衔接资金使用结构,通过实施产业奖补鼓励引导脱贫群众发展养殖业,增强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综合考虑自然禀赋、产业基础、市场需求技术支撑、产业融合等因素,立足全区特色产业发展基础尊重农民种养习惯,合理确定奖补支持产业。

分类奖补。引导和鼓励脱贫群众依靠自身力量发展,提倡多干多补、少干少补、不干不补。针对脱贫群众,综合考虑生活状况、发展需求和发展基础,逐户排查,确定产业奖补数量和措施,实行差异化奖补。

公开透明。坚持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执行奖补流程从严规范管理,防止垒大户、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有失公允。公告公示奖补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确保以奖代补政策发挥效益。

三、奖补措施

(一)奖补对象

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管理符合产业奖补条件,具有发展生产意愿和生产能力,通过发展养殖产业实现持续增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脱贫户及监测对象。

(二)奖补范围

养殖1头(只)及以上的牛、猪、羊;家禽(鸡、鸭、鹅等)10只及以上;水产养殖1亩及以上。

(三)奖补标准

具体的奖补标准及奖补要求详见附件(六盘水市水城区养殖产业奖补标准目录)。

(四)项目奖补额度限制

本次奖补以户为单位,奖补资金可以同种植产业进行累加〔种殖产业奖补种类及金额详见《中共六盘水市水城区委办公室 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水城区2024年农业产业到户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水党办发〔2024〕25号)〕,但种植业和养殖业的累加奖补额度设立上限,每户最高奖补3000元。

(五)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概算370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中央及省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3700万元。若奖补资金不足,再通过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含财政衔接资金)、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进行筹集。

(六)奖补流程

1.摸排核实。项目申报。由各乡(镇、街道)(以下简称乡)牵头负责,各村(社区)(以下简称村)奖补对象2024年发展的产业进行摸底调查,上报《产业奖补摸底调查表》至所属乡;乡审核涉及各村的产业摸底表后汇总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备案。

2.项目申报。经乡为单位统一向区农业农村局申请项目奖补。

3.项目验收。奖补对象实施产业达到补助要求的,由村级分批汇总补助清单,报乡组织人员实地核实、逐户验收〔验收人员由乡分管领导(或包村领导)、驻村工作人员(或乡正式干部职工)、村“两委”干部等组成〕,每户每个奖补产业项目验收人员不少于3人。验收通过的,奖补对象签字确认,并纳入补贴发放名册,采集图片(农户与产业照在一起)留存备查。乡级验收完成后15日内向区农业农村局提交乡验收报告和项目验收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收到验收申请之后开展区级验收工作,对每个乡抽查奖补户比例不低于5%,验收完成后出具验收意见(区级验收组由区农业农村局和区乡村振兴局联合组成)。

4.结果公示。乡级验收结束后,及时将验收结果及拟发放补助资金明细在项目实施乡、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示期内可同步开展区级抽查验收)。区级抽查验收通过且公示期无异议的及时出具区级验收意见;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乡、村两级及时进行核实整改,并将核实整改情况报区农业农村局核准,区级核准整改完成情况后出具区级验收意见。区级验收完成后在区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告。

5.资金兑现。通过验收的项目,由乡人民政府及时将资金补助兑现资料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审定相关材料后,交区财政局通过“一卡通”发放奖补资金。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为扎实有序做好六盘水市水城区2024年养殖产业到户奖补工作,特成立六盘水市水城区2024年养殖产业到户奖补工作领导小组,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  瑞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张  兵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黄世界  区草地畜牧业发展中心主任

各乡(镇、街道)分管农业工作的副乡(镇)长

成  员:阮红领  区畜牧技术推广站高级水产工程师

龚国富  区农业农村局财务股股长

杨朝昆  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高级兽医师

吴  雍  区畜牧技术推广站畜牧师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六盘水市水城区2024年养殖产业到户奖补项目统筹协调、监督、管理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农业农村局,张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技术保障。为切实做好养殖产业到户奖补项目工作按时有序开展,在项目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2024年养殖产业到户奖补项目技术服务组,具体人员如下:

组  长:游佳伟  区畜牧技术推广站畜牧师

副组长:阮红领  区畜牧技术推广站高级水产工程师

方  晨  区畜牧技术推广站畜牧师

成  员:陈力力  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师

袁振兴  区畜牧技术推广站畜牧师

陈  瑶  区畜牧技术推广站畜牧师

陆逢贵  区畜牧技术推广站畜牧师

王  涛  区畜牧技术推广站畜牧师

何  睿  区畜牧技术推广站畜牧师

章双龙  区畜牧技术推广站畜牧师

李  菊  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师

张尤鹏  区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股工作人员

张莲禧  区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股工作人员

何天丽  区畜牧技术推广站高级畜牧师

王春媛  区畜牧技术推广站畜牧师

何  菊  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高级兽医师

薛  平  区畜牧技术推广站畜牧师

方军成  区畜牧技术推广站畜牧师

陈明辉  区草地畜牧业发展中心综合科科长

杨大银  区草地畜牧业发展中心业务科科长

黄二素  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师

何三香  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高级兽医师

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工作服务中心畜牧工作负责人

项目技术服务组主要负责六盘水市水城区2024年养殖产业到户奖补项目方案制定、实施、调度、统计、核实奖补资金等工作,确保项目内容按时顺利完成。

六、工作要求

(一)制定实施方案。由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区级实际情况制定奖补方案后报区人民政府研究。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要加强产业服务指导、跟踪落实、监督管理参与项目审核论证、立项审批、抽检验收等,把好政策关、质量关。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乡要做好产业奖补政策宣传及解读工作,确保宣传到村、到户、到人,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等要做好产业奖补政策解读,引导农户积极参与。加强舆情监测分析,防范处置各类风险,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大力选树先进典型,讲好发展致富故事,激发脱贫群众内生动力,调动脱贫群众发展产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多干多补、多劳多得的良好意识。

(三)强化监督问效。各乡对申请材料、实施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资金、优亲厚友的行为,立即取消奖补资格,追回已发放资金并取消下年度申请资格。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要对产业奖补项目的审核、验收、资金拨付等全过程进行监督,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乡到户产业奖补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对督导中发现项目优亲厚友、宣传不到位、核查验收不严不实等情况给予通报,涉及违规违纪的将有关线索移交区纪检监察部门。

(四)其他要求。一是一级水源地保护区、生态红线保护区以及其他不能进行养殖的区域不在奖补范围内。二是本方案原则上全年只进行一次奖补(以乡为单位),不分批次。三是易地扶贫搬迁户确实符合产业奖补政策的,由农户主动申请,产业所在乡核实验收后上报。

本方案自印发日起施行,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0日,由六盘水市水城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附件-1:六盘水市水城区养殖产业奖补标准目录.xlsx

附件-2:六盘水市水城区2024年养殖产业到户奖补受益对象签字确认暨初验表.xls

附件-3:六盘水市水城区2024年种养殖产业到户奖补项目补贴发放花名册.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