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进一步优化辖区交通秩序,即日起至年底,水城交警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二、整治范围
全区各乡镇、各主要路口路段。
三、整治对象
①电动自行车(含超标电动自行车)。
②两、三轮摩托车(含电动两、三轮摩托车)。
四、整治内容
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规加装遮阳伞、遮阳棚。
③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上道路行驶。
④上道路行驶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车辆的号牌。
⑤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
⑥驾驶拼装、非法改装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⑦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超员超载、酒醉驾、逆向行驶、闯红灯。
对以上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五、特别提醒
①整治期间,交警部门将依法严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驾乘人员,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将依法依规对其交通违法行为从重处罚,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上路的驾乘人员,对其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警部门视情节从轻处罚。
②交警部门将通过“水城交警”微信公众平台对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纠正交通陋习,传递文明交通正能量。
水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