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有序、畅通、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经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批准,决定对水城区原有移动式测速电子警察抓拍设备进行重新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1月30日,2025年1月31日00时起正式启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以下路口(路段)电子监控设备,依法对各类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经审核后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作为机动车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并实施处罚。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电子监控设备取证地点:原已公示的移动式测速电子警察抓拍设备进行再一次公示。
设备类型 |
设备名称 |
所在地点 |
移动测速 |
S215清安线(原S314水黄线)移动测速 |
S215清安线(原S314水黄线)起点270km至317km |
道路电子监控设备经公示后于2025年1月31日00时起投入使用。
特此通告。
水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