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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水城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职工征缴有关事项的公告

日期:2021-05-30 09:54 来源: 浏览量:0次 字号:【       视力保护色:

各参保单位、广大参保人员:

2021年4月24日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已在六盘水上线试运行,结合新医保系统功能及医保政策,为保障参保人员享受医疗待遇的合法权益,现将涉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2021年6月份开始,所有参保单位须在每月25号之前通过网厅或中心医保系统中完成人员增减-做账-发单-推税务-缴费,确保月底参保缴费信息返回医保系统,本月未完成缴费的,次月不享受医保待遇;年度内补缴往月(含上月)费用的,只补划个人账户,不享受医保待遇。

二、广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须在每年1月缴纳当年的

基本医疗及大额医疗保险,以确保缴费的延续性及医保待遇

享受。年度内逾期补缴的,本月缴费次月才能享受医保待遇。

三、跨年补缴按万分之五/天收取滞纳金。


六盘水市水城区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