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2021年新版网站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  ->  自然资源  ->  地质勘察及地灾防治

六盘水市水城区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地质灾害汛前大排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3-07 14:56 来源:六盘水市水城区自然资源局 浏览量:0次 字号:【       视力保护色: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做好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面查明全区地质灾害隐患分布情况、危险程度、威胁范围及对象,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汛前大排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4年2月27日至3月25日。

二、排查方式

(一)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工作。以村(居)为排查单元,组织村(居)支两委、自然资源所、网格员、监测员、巡查员开展辖区内全域全行业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工作,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不留死角和盲区。

(二)以行业领域为区块,区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地质灾害隐患专项排查。重点排查采矿集中区、工程项目建设区、公路及铁路沿线、油气管道沿线、移民搬迁安置点、旅游景区、水库周边、学校、医院、城镇居民集中区等区域工程建设活动诱发地质灾害情况。

三、排查区域

(一)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全面排查辖区内2023年度一类地质灾害隐患点、二类风险斜坡变化情况。核查灾害名称、规模、成因、威胁范围、受胁户数人数、危急危重程度等是否有变化;排查隐患点“一体五位”人员履职情况,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是否发放到位,群测群防物资装备是否配齐;排查监测点设置是否合理,警示标牌、撤离路线标识是否清晰明显,设备是否正常运行等。

(二)全面排查采煤活动诱发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措施落实情况。重点复查2024年1月份开展煤矿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督查行动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排查煤矿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成果应用情况,检查煤矿企业是否按要求聘请第三方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服务单位驻矿服务,第三方驻矿服务单位是否按期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编制是否提出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是否及时支付采煤活动诱发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工作补助等。

(三)高、中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全面排查高、中易发区新增地质灾害隐患情况,重点排查玄武岩地层、顺层坡、农村切坡建房等高易发区隐蔽性强的新增隐患点。

四、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隐患汛前排查工作,认真组织人员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开展到位,为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二)对监测三年以上无变化的低风险隐患,由乡(镇、街道)提出申请报区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区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技术保障单位进行现场核查,符合核销条件的出具地质灾害隐患核销报告,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予以核销,或调整降为风险斜坡进行防控;对风险斜坡出现明显变形的,及时纳入隐患点台账管理,及时更新隐患点数据库;对已完成工程治理或完成搬迁的地质灾害隐患,隐患确认消除的,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予以核销;对排查出的新增隐患,及时纳入台账管理,落实“一体五位”群测群防措施。

(三)加大群众避险搬迁宣传动员力度。对自然诱发的、危急危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宣传动员,做好愿意搬迁人员的信息统计,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报区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申报搬迁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多形式引导群众实施避险搬迁和实施工程治理。科学制定避险搬迁实施方案,倒排工期,有力、有序推进避险搬迁工作。对采煤诱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督促煤矿企业履行防治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积极筹集资金,加大避险搬迁力度和实施工程治理,有效降低和减轻采煤诱发地质灾害的风险。对工程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督促责任单位实施工程治理,有效消除隐患。

(四)各乡(镇、街道)、区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责任和防灾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排查,建立隐患整改清单及整改计划,进一步完善隐患点“一点一档”资料,及时修编隐患点紧急避险预案。请各乡(镇、街道)于2024年3月24日17:00前上报排查工作总结及《六盘水市水城区2024年汛前排查地质灾害隐患台账》《六盘水市水城区2024年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新增隐患点台账》(联系人:姚喜渊,联系电话:0858-8933187)。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