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营盘乡人民政府、区金鸿(集团)公司、区农业(集团)公司:
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区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拟定了《六盘水市水城区营盘乡兰花村新店子组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6月7日
六盘水市水城区营盘乡兰花村新店子组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为做好营盘乡兰花村新店子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及避险搬迁安置工作,全力有序推进项目实施,及早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现成立六盘水市水城区营盘乡兰花村新店子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及避险搬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杨玉乾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陈显睿 区政府办副主任
黎德朗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宫 熙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龙江 营盘乡乡长
姜瑞胜 区金鸿(集团)公司董事长
陶 浩 区农业(集团)公司董事长
成 员:从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营盘乡、区金鸿(集团)公司、区农业(集团)公司、贵州省地矿局第二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抽调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自然资源局,杨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调度工作进度,收集工作有关资料,汇总情况并及时上报组长及副组长。
二、工作职责
(一)区自然资源局。一是安排专人到营盘乡盯守兰花村新店子组崩塌治理工程及搬迁安置,督促指导施工单位做好项目施工;二是收集整理营盘乡兰花村新店子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资料,确保项目手续完善;三是负责组织编制营盘乡兰花村新店子组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点规划方案,于2024年6月7日前提交规划方案稿及效果图。
(二)区交通运输局。一是加快营盘乡高峰村刘家寨组滑坡治理工程进度,及早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将营盘乡兰花村新店子组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点后缘及公路外沿原设计的波形护栏改为混凝土挡墙;三是积极采取措施,确保营盘乡兰花村新店子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周边的鸡龙公路排水畅通。
(三)区农业(集团)公司。于2024年6月9日前完成营盘乡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点大棚处置工作。
(四)区金鸿(集团)公司。于2024年6月10日前完成营盘乡兰花村新店子组崩塌隐患点治理工程主体工程施工,确保鸡龙公路安全通行。
(五)营盘乡人民政府。一是负责组织编制营盘乡兰花村新店子组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方案;二是安排专人做好搬迁安置点用地报批手续办理;三是在鸡龙公路恢复正常通行前,安排人员做好卡点值守;四是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做好群众搬迁避让及思想引导工作。
(六)贵州省地矿局第二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负责完成营盘乡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明确专人负责,要确保每个项目有人盯守,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工作推进。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制定工作保障措施,倒排工期,确保按期完成工作目标。
(三)强化协同配合。各责任单位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杜绝出现推诿扯皮现象。
(四)方案印发。营盘乡兰花村新店子组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点规划方案及营盘乡兰花村新店子组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方案编制完成后,由编制单位另行印发,并由营盘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