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3-11 11:08 来源:六盘水市水城区自然资源局 浏览量:0次 字号:【 大 中 小 】 视力保护色: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相关规定,六盘水市水城区自然资源局兹定于2024年4月16日14时30分时召开六盘水市水城区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六盘水市水城区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成果(征求意见稿)
二、听证会时间
2024年4月16日14时30分
三、听证会地点
六盘水市水城区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四、听证代表构成、申请与确定方式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员由下列人员构成:
(一)政府有关部门代表。由听证机构邀请。
(二)区人大政协代表。由听证机构邀请。
(三)各街道、乡(镇)代表。由听证机构邀请。
(四)各社区代表。采取自愿报名和有关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五、听证申请人报名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以上,在本市范围内有固定居住场所,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
(三)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公平、公正的态度,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意见。
(四)能按时出席听证会,并就六盘水市水城区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成果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和理由。
(五)允许公开个人姓名、工作单位等信息。
六、旁听人员名额及产生方法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报名情况,由听证机构随机选取。
七、听证申请人及旁听人员报名方法
自愿参加听证会的社区及旁听人员,即日起请携带身份证到报名现场进行报名。
八、听证会须知
(一)听证申请人经六盘水市水城区自然资源局审核合格后获得参加资格,由六盘水市水城区自然资源局发放《听证会通知书》及听证会相关材料,听证参加人凭有关凭证出席听证会。
(二)听证参加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听证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参加人应当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
(四)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者进行其他有影响听证会正常召开的行为。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报名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双水大道与兴县路交叉口附近水城区自然资源局2楼201室自然资源储备交易中心(开发利用股)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12日17时
联系人:田容、黄尧
联系电话:0858-8932023
特此公告
六盘水市水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