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10-30 10:26 来源:六盘水市水城区自然资源局 浏览量:0次 字号:【 大 中 小 】 视力保护色:
贵州省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安盘高速公路APTJ-7标项目经理部:
报来《临时用地申请》,经我局资料审核,同意你单位临时使用水城区花戛乡海子村土地0.9244公顷,使用期限3年,自批准之日起算。具体用途及面积为:地块一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面积0.9244公顷。
请按照批准用途使用,使用过程中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在规定期限内按照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复垦,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土地复垦并申请我局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如有违反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