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生态环境局水城分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区部署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水城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水府办发〔2024〕21号)明确的各项任务,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强化法治思维提升法治建设能力
作为行政执法单位,我局通过召开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例会、党支部学习等方式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环保相关法律法规10余次,教育引导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增强法律意识,不断强化法治思维,切实提高科学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执政能力水平。
(二)建立健全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制度机制,坚持规范文明执法依法依规处罚
1.严格按照职责清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组织单位执法人员以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六盘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4年版)》191项权责清单为依据开展执法工作。依法贯彻落实《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权责清单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2023年)》,对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事项范围进行了明确。
2.规范行政处罚程序。
严格依据《六盘水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相关配套制度,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处罚报审制度、处罚和决策分离制度,做到行政检查、处罚决策、处罚执行都分开实施。同时实行行政处罚集中审议制度,在行政处罚前召开案件审议会,由现场检查人员介绍污染企业或自然人存在的违法事实,经由案件审议领导小组讨论研究案件,形成决议后再实施。2024年共召开案件审议会7次,报审重大行政处罚案件5件,有效保障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在案件取证过程中,及时与法律顾问沟通,及时反馈案件办理情况,寻求专业法律指导与援助,为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保驾护航,同时避免“聘而不用”“顾而不问”的情况出现。
3.严格执行执法“三项制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始终严格按照《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案件信息填报和公开工作的通知》(黔环通〔2018〕30号)和“双公示”相关工作要求,督促指导执法工作人员依法规范文明执法,坚持强化事前公开、事中公示和事后公布。同时,在办理执法案件过程中,对重要环节采取全过程录音录像,确保执法取证过程记录完整客观,证据材料真实有效;按照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重大执法法制审核工作要求,依法向市生态环境局报审处罚金额高于20万元的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件。截至目前,纳入“双随机、一公开”库检查的工业企业有497家,已对121余家企业开展“双随机”检查,并依法在水城区人民政府官网、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双公示系统”等平台将案件的查处情况及《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处罚决定书》等进行公示;2024年共计处罚金额121.2万元。
(三)全面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持续提高依法行政效率
1.全面贯彻落实《六盘水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试行)》,在环境资源保护领域与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部门不断完善和规范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资源共享和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各司其责、互相配合,高质高效推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2024年11月对水城温氏畜牧有限公司陡箐镇窑上养殖小区倾倒粪污涉嫌严重污染环境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2.按照《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筛查工作的函》及市、区领导批示要求,组织区自然资源、财政、林业、住房城乡建设、水务、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排查工作,配合办理3件生态损害赔偿案件。
(四)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压实普法工作责任,大力营造学法守法懂法用法氛围
制定印发《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水城分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党内法规等纳入普法责任清单,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学习活动。深入开展“法律十进”活动。2024年,组织开展“送法进乡村”“送法进社区”“送法进校园”“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家庭”等活动共10余次;主办“6·5环境日”“12·4宪法周宣传”等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宣传活动;到结对帮扶点及派驻干部驻村点开展普法宣传,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尽职履职,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要求学习不够深入和全面,理论指导实践有待加强,我局在编在岗执法人中仅有1名执法人员为法学专业,执法人员工作能力和效率参差不齐,且没有法律专业的法制审核人员,与越来越严格的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和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日益增长的需求相比,执法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全面深化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宪法宣传周”及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帮扶乡镇等活动,宣传学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全区生态环境系统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
(二)加强法治建设能力建设,提高依法执政水平。进一步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健全领导制度和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各种学历教育和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业务知识学习,解决法律素质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促使行政执法人员进一步适应新的工作要求。
(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强化“双随机”抽查机制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按照“三项制度”要求,有序推进相关工作,健全行政执法取证规则,规范取证活动,提升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水平,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