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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水城区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水农(动监)罚〔2025〕1号

日期:2025-04-02 14:51 来源:六盘水市水城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浏览量:0次 字号:【       视力保护色: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案件

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主要

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水农(动监)罚〔2025〕1号

冯凡军经营、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生猪案

冯凡军

经查,当事人冯凡军2025年1月22日从六盘水钟山区南开乡收购44头生猪并运输至原伍洪顺生猪交易市场进行销售,44头生猪货值约10.5万元。该批生猪未办理任何检疫手续。至此,案件事实已调查清楚。

处罚种类:

按照货值金额25%处予罚款人民币贰万陆千贰佰伍拾元整(¥26250.00元)。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条和《贵州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序号205项之规定。

履行方式:到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窗口缴纳罚款。

期限:15日。

处罚机关:

六盘水市水城区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