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水城区旅游产业化高质量发展,加强对村寨、农家乐、民宿的监督管理,根据《贵州省乡村旅游村寨建设与服务标准》《贵州省乡村旅游经营户(农家乐)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贵州省乡村旅游客栈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等文件要求,水城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对水城区乡村旅游村寨、客栈、农家乐进行年度复核工作。经复核,以下乡村旅游村寨、客栈、农家乐现未达到相关等级标准,给予取消质量等级处理。
一、取消质量等级名单
米箩镇巴朗社区等30个乙级村寨、木城村等51个丙级村寨、楠舍民宿旅店等30个优品级客栈、茗香客栈等44个标准级客栈、水城区清水沟山庄等29个四星级农家乐、北盘江农家乐等41个农家乐。
公示期自2024年9月25日至9月29日。各部门及社会各界人士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向水城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反映,同时以书面方式提供事实理由和相关依据、证据,以及反映人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以便核查。对采取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邮寄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双水大道水城区文体广电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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