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水城区光伏新能源项目土地租赁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水府办发〔2024〕16号)文件,大唐(六盘水)新能源有限公司猴场二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土地测量工作组继续对大唐(六盘水)新能源有限公司猴场二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5号地红线范围内的土地、猴场幸路村红线范围内的土地进行测量及对附着物、青苗等进行登记,现将大唐(六盘水)新能源有限公司猴场二期、猴场幸路村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土地租赁费用统计表(黄果树村5号地第二批,19组共2户;幸路村第三批15组9户、16组1户,合计12户)及租赁费发放明细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7天(2025年9月9日-9月15日)。在公示期内,如对统计表和发放明细表中的数据等情况有异议,请书面提出或拨打监督电话。
(猴场乡党政办公室:0858—6120208)
猴场苗族布依族乡人民政府
2025年9月9日
2025.9.6(修改)猴场二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土地租赁费用统计表一(五号地第二批公示)(1).pdf
2025.9.6大唐(六盘水)新能源有限公司猴场二农业光伏电站土地租赁费发放明细表(地二批5号地).pdf
大唐(六盘水)新能源有限公司猴场幸路村农业光伏电站土地租赁费发放明细表(第三批).pdf
猴场幸路村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土地租赁费用统计表2025.05.3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