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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水城区水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2023—2025) 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4-01-01 20:08 来源:水城区政府办 浏览量:0次 字号:【       视力保护色: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水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各人民团体,省、市属驻区有关单位,区属企事业单位:

《水城区水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2023—2025)工作方案》已经二届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第48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3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水城区水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2023—2025)工作方案

根据《贵州省水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方案》要求,为顺利推进水城区水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2023—2025),如期高质量完成水城区水网建设任务,切实提高水城区供水保障能力,结合水城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保障

为加强水城区水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2023—2025)工作组织保障,成立水城区水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2023—2025)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刘永林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罗发林  区水务局局长

邓文胜  区水务(集团)公司董事长

成  员:孙虎睿  区财政局副局长

唐  毅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崔  炜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黄优先  区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副局长

吴  静  区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雷  永  区生态移民局副局长

吴靖男  区招商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家林  区国有资产和金融服务中心党委委员

李  颖  区水利建设发展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水务局,由李颖兼任办公室主任,宋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司马力为联络员。负责水城区水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2023—2025)的指挥、协调、调度工作,对水城区水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2023—2025)工作进行全面领导。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区水务局:负责对接上级水利行业主管部门,为水城区水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2023—2025)项目提供技术指导,做好沟通协调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调上级水利部门并组织开展项目竣工验收;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为水库运行管理提供技术指导;负责开展水价改革中的水价核算及申报工作;负责开展取水许可及取水监管工作;配合做好项目申报、融资、招商引资等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协调上级财政部门及时拨付水城区水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2023—2025)项目建设资金,同时按市、区配套比例,将水城区水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2023—2025)项目区级应配套资金积极纳入财政预算,按项目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并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对接上级发展改革部门完成水城区城乡一体化供水价格监审,发布水城区城乡一体化供水价格。按权限履行水城区水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2023—2025)项目立项审批,并积极争取中央资金用于水城区水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2023—2025)项目。

区自然资源局:指导区水务(集团)公司开展水城区水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2023—2025)项目的用地手续申报工作,配合办理项目用地手续。

区林业局:指导区水务(集团)公司开展水城区水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2023—2025)项目占用林地手续办理工作,及时办理项目涉及的占用林地手续。

区乡村振兴局:将符合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的水城区水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2023—2025)项目统筹纳入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库,争取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支持水城区水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2023—2025)项目建设。

区生态移民局:负责水城区水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2023—2025)项目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对工程移民进行后续扶持。

区招商引资促进局:牵头指导区水务(集团)公司开展水城区水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2023—2025)项目招商引资工作。

区国有资产和金融服务中心:牵头指导区水务(集团)公司开展水城区水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2023—2025)项目融资工作。

区水务(集团)公司:承担水城区水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2023—2025)项目建设主体责任,负责开展项目设计、招标及建设管理等工作;根据水城区水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项目的工程量和资金缺口,提出融资措施和建议,并对项目的区级出资部分作为融资主体进行融资,按照《贵州省水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方案》任务分解完成水城区水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2023—2025)任务;负责水库的运行调度管理工作;负责水价改革的水价成本核算等基础工作。

二、项目建设任务

按照《贵州省水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安排,水城区在2023—2025年要建设骨干水源工程项目10座(其中1座新为新开工建设),水网连通工程项目3个、水库除险加固项目1座,规模化供水工程项目4个及农村应急供水工程(山塘)项目16个。详见附件:水城区水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2023—2025)项目清单。

三、项目资金筹措

根据《贵州省水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方案》资金筹措方式,已开工的在建骨干水源工程按照原来资金筹措方式补齐缺口资金。2022年以后开工的骨干水源工程按总投资的25%补助省级财政资金;水网连通项目按总投资的30%补助省级财政资金;水城区1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已获得上级资金批复,不再需要由市、区筹集资金;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按水管网部分投资的30%补助省级财资金;农村应急供水工程(山塘)项目暂未明确省级财政出资比例。

按以上资金筹措方式,水城区水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2023—2025)要建设骨干水源工程项目10座(其中1座新为新开工建设)总投资229676万元,其中财政补助资金212657万元,自筹资金17019万元;水网连通工程项目3个,总投资7900万元,其中财政补助资金2370万元,自筹资金5530万元;规模化供水工程项目4个总投资12887万元,其中财政补助资金2223万元,自筹资金10664万元;1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总投资392万元,项目已获得上级资金批复,不再需要由市、区筹集资金;农村应急供水工程(山塘)项目16个总投资5368.12万元,自筹资金5368.12万元;项目所需筹集资金详见附件:水城区水网建设三年行动(2023—2025)项目清单。

除上级明确的财政补助资金外,完成水城区水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2023—2025)项目共需市、区筹集资金3.86亿元。采取融资贷款、招商引资、申请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及区级财政预算资金配套等方式筹集资金。

四、深化水利改革

(一)加强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

加强市场主体建设,通过注入优质资产资源等方式,增加企业现金流和经营性收益,持续提升信用评级,提高市场化投融资能力。优化资源资产搭配,常态化开展招商引资,鼓励和引导有实力的企业通过市场化投资持股、增资扩股、总承包等方式参与水利建设及水产业发展。深化政银企合作,建立以银行贷款+多种融资方式并重的“l+N”模式,以质押收费权融资、争取政策性贷款为主导,辅以保险债权计划、产业基金、融资租赁等方式,积极争取中长期、低成本资金支持。

(二)稳妥有序推进水价改革

持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在板桥水库、观音岩水库、布纱桥水库、大滩子水库、万营水库、鱼目柱水库及雨汪河水库7座水库完成工程供水定价的基础上,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和水安全,统筹推进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用水管理机制协同落地,综合考虑用水量、生产效益、区域农业发展政策、工程运行维护成本、农民负担等,合理制定和调整农业水价,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

(三)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通过实施水网连通项目和农村规模化供水项目进一步完善城乡供水一体化水网,以全区为单元,按照“以城带乡、城乡融合”的发展方向,继续采取市场化运行、专业化管理、公司化发展的方式,推行专业化供水企业统一管理模式,及时完成城乡一体化供水定价,全面推进水城区城乡供水一体化。

(四)加强水库运营管理

按照《贵州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要求,全面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优化水库运营管理,落实管护主体、人员和经费,积极推进企业化运营管理,确保水库运行安全,逐步达到“以水养水”目标;对小型水库实行区域集中管护、政府购买服务、“以大代小”等管护模式。鼓励发展专业化管护企业,补齐小型水库专业化管护能力不足的短板,不断提高管护能力和水平。支持区水务(集团)公司以市场化方式与各乡(镇、街道)合作,积极参与乡(镇、街道)水库工程运营管理。全面推行水库运行管理“一库一档案”。将水库特征参数、效益发挥、运营状况等纳入贵州省供水调度信息系统进行信息化管理,不断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五)加强取用水管理

根据《地下水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8号)、《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76号修订)等法规规定,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取水许可管理,强化江河湖库、地下水取用水动态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取水,依法取缔不合规、不合法的取水口。

五、工作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水城区水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2023—2025)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水城区水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2023—2025)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按照各自职责,尽职尽责,群策群力,完成水城区水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2023—2025)任务,确保高质量完成,如期交卷,切实提高水城区供水保障能力,为水城区各项事业发展打好供水保障基础。

二是加强水利资金管理,严禁违规挪用等。三是要强化宣传发动,为水城区水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2023—2025)工作提供良好的氛围。

附件:水府办发〔2023〕44号附件.pdf

解读材料:关于《水城区水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2023—2025)工作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