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规范取用水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根据《贵州水城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老鹰山煤矿注销取水许可证的申请》及相关资料,决定依法对贵州水城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老鹰山煤矿取水证号为取水(县水政证)字〔2013〕第013号(D520221G2021-0031)的取水许可证进行注销。现向社会予以公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本公告发布起7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或者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提出听证申请或者进行陈述和申辩的,将视为放弃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六盘水市水城区水务局
联系电话:0858-8932199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