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工作目标 |
行动计划 |
责任领导 |
责任部门 |
联络员 |
1 |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及重要部署。突出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 |
全局干部职工 |
认真做好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或党支部)学法工作,组织开展本单位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工作,学习宣传贯彻普法责任制。增强全局党员、干部职工政治意识、法律意识,提升在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开展民法典专项宣传活动。 |
各股室提交学习资料,由办公室安排党组中心组学习时间,开展法律宣传会议、讲座等宣传活动,利用本单位各种平台、渠道和载体进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 |
魏士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办公室(张威 局办公室负责人,联系电话:0858-8935307) |
林雨(政策法规股负责人,联系电话:13339683532) |
学习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条例》引导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完整准确全面领会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 | |||||||
2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电影管理条例》 《出版管理条例》 《印刷业管理条例》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 |
局属各单位及服务对象 |
加强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法治宣传教育,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把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提高群众对我局执法、审批等工作的认识,建立沟通渠道,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效率。 |
运用法律顾问、法律咨询方式提供法律参考意见和普法,通过局各部门交流法律意见的方式普法学法、研究完善法制审核制度,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 |
张宏(局党组成员、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
执法大队(周遵能 执法大队综合股负责人,联系电话:15599597009) |
林雨(政策法规股负责人,联系电话:13339683532)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 |
社会大众和服务对象 |
对开展公共文化活动进行指导,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基本精神,熟悉相关法律的内容和各项规定,努力提升公众对公共文化工作的关注度、认可度、参与度。 |
“水城文旅”微信公众号发布普法宣传信息、通过全区公共文化服务场馆的电子发布屏进行宣传、阅读进社区进校园和“道德讲堂”等活动。 |
魏士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图书馆(李庆云图书馆馆长, 联系电话:13984610526) 文化馆(张翼 文化馆馆长,联系电话:15519509455) |
林雨(政策法规股负责人,联系电话:13339683532)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
社会大众和服务对象 |
增强区内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责任意识,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文物保护法的基本精神,熟悉文物保护法的内容和各项规定,积极参与到文物保护工作中,逐渐形成“文物保护人人有责、保护成果人人共享”的社会共识,努力提升公众对文物工作关注度、认可度、参与度。 |
发放文物保护相关宣传资料。 |
魏士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文保中心(杨茜云文保中心负责人,联系电话:18768675111) |
林雨(政策法规股负责人,联系电话:13339683532)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与履行文化、旅游管理工作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 |
社会大众和服务对象 |
普及旅行社管理及旅游的相关法律知识,使管理对象和公众知晓相关法律;普及旅游法和旅游工作的相关法规知识,使社会大众知晓相关法规内容。 |
在旅游项目经营管理中开展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法治宣传;对旅游合同标准规范、导游等相关从业人员管理、旅游安全等进行相关法规知识宣传。 |
孙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市场股(徐安坤 市场股负责人,联系电话:18785141318) |
林雨(政策法规股负责人,联系电话:13339683532)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反兴奋剂条例》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等与体育事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 |
社会大众和服务对象 |
宣传普及体育项目管理的相关法律知识,使管理对象和公众知晓相关法律;普及全民健身和群众体育工作的相关法规知识,使社会大众知晓相关法律法规。 |
在体育项目经营管理中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在提供体育基本公共服务过程中实施和宣传普及全民健身、群众体育、公共体育设施管理等相关法规知识。 |
朱荣(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体育中心(杨剑体育中心主任,联系电话:18685816767) |
林雨(政策法规股负责人,联系电话:13339683532) |
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 |
局属各单位及服务对象 |
普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知识,监督、指导、推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增强禁毒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意识。 |
通过对综合执法的监督执法和统筹协调工作进行行业法律法规宣传、在处理投诉工作中进行法律解释和宣讲,进行禁毒、安全生产宣传、消防安全宣传。 |
张宏(局党组成员、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
执法大队(周遵能 执法大队综合股负责人,联系电话:15599597009) |
林雨(政策法规股负责人,联系电话:13339683532) |
8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及与广播电视工作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 |
社会大众和服务对象 |
加强行政执法中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将普法融入执法,提高群众和服务对象对文体广播电视旅游工作法律规范的认识。 |
对群众和相关服务对象进行法律宣传,增强法律意识。 |
魏士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执法大队(周遵能 执法大队综合股负责人,联系电话:15599597009) |
林雨(政策法规股负责人,联系电话:133396835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