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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水城区开展学校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筛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08-21 11:27 来源:水城区卫生健康局 浏览量:0次 字号:【       视力保护色: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学校开学和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防止学校结核病聚集性疫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贵州省卫计委、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的通知》(黔卫计办发〔2017〕64号)、《中国学校结核病防控指南(2020年版)》文件要求,结合全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有效控制结核病疫情在学校发生,降低结核病危害,提高广大师生健康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学校结核病筛查工作组织领导,成立水城区开展学校结核病筛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忠伟(水城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

李德福(水城区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陈  达(水城区卫健局人口家庭发展中心主任)

洪晓婧(水城区教育局副局长)

白  勇(区疾控中心副主任)

成  员:王凌昊(区卫健局办公室负责人)

王玉菊(区卫健局疾控股负责人)

袁兰英(区教育局体卫艺股负责人)

周建菊(区疾控中心慢病科科长)

邓品君(区疾控中心结核病防治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疾控中心,办公室主任由白勇兼任,成员:王玉菊、袁兰英、周建菊,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2023年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工作,收集学校结核病筛查有关资料,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职责

区卫生健康局:联合区教育局制定并下发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工作实施方案,与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学校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筛查和联合督促工作的落实。组织各医疗卫生机构认真开展实施筛查工作。

区教育局:联合区卫生健康局制定并下发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工作实施方案,与区卫生健康局共同组织实施学校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筛查和联合督促工作的落实。负责安排学校开展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工作,组织区域内各学校参加业务培训和督促学校筛查工作的进度。负责汇总辖区内所有学校的健康体检结果,并报送区卫生健康局。

区疾控中心:负责筛查业务培训、数据统计;督促和指导学校落实晨检、因病缺课学生登记和因病追踪的诊疗情况;落实疫情主动监测,专职人员在收到国家传染病学校结核病例预警后,及时进行核查,确认为学生和教职员工患者后,1个工作日内通知学校,指导学校及时开展疫情筛查处置;对外地学生或教职工患者,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网络、传真、邮件等形式向学校所在地疾控机构进行告知(联系人:邓品君;联系电话:18685890688)。

区人民医院:负责学校肺结核患者的诊断、报告、登记、治疗、健康教育、开具休复学/休复课诊断证明和随访管理工作;协助开展接触者筛查和疫情处置工作,开展住院患者的感染控制管理,负责预防性治疗及其随访检查工作。对前来就诊的“3-24岁”学生年龄段肺结核可疑症状患者要主动核实身份,如为“学生”,要在传染病报告卡详细记录患者所在的学校全称、地址和班级并提供休复学证明。对发现的疑似肺结核病例,体检机构要及时反馈给学校,由学校告知学生(或家长)到当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检查确诊并跟踪了解诊断结果。 

各级各类学校:在开展体检之前应对学生及家长进行动员和宣传,尤其是要解释TST检测和胸部X光片检查的目的、意义以及相关注意事项,获得学生和家长的理解、配合后签署新生入学体检告知书(附件3)。学校应做好健康体检的组织和安排学生和教职员工新生入学体检组织实施并上报结果。组织乡(镇、街道)内学校提供在校学生花名册报送到区教育局,并维护筛查秩序,对有可疑症状的学生,组织到区人民医院做进一步检查。原则上在学生入校前完成,最晚应在开学后 1 个月内完成,具体时间由学校和体检机构共商确定。新生入学体检及在校生、教职员工的常规健康检查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将结核病检查列入健康检查的主要内容,开学后5个工作日将检查的结果反馈到疾控中心。做到对结核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控制。

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乡(镇、街道)辖区内师生结核病的初筛,可疑症状学生(15岁以上作DR检查,15岁以下经监护人签字同意后方可作DR检查,监护人不同意学生转区人民医院做 PPD试验),可疑患者转定点医院(区人民医院)进一步确诊, 对已确诊患者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进行管理。完成健康体检工作后,检查结果需填写在《学校结核病健康体检一览表》(附件1)和学生、教职员工的健康档案中,汇总附件1的信息填写《学校结核病健康体检汇总表》(附件2),并于体检完成后1月内将体检资料汇总后上交区疾控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是组织业务培训。由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局组织,疾控中心、区人民医院专业人员授课,开展业务培训,参加培训人员为中心校负责人、卫生院院长、卫生院结核病管理项目负责人、各学校校医。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大对结核病防控知识宣传,广泛开展预防结核病等呼吸道传染病的健康教育,举办知识讲座,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课,发放有关结核病和 其他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资料,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提高在校师生员工健康知识知晓率。

三是规范患者管理。对患病师生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落实隔离治疗工作,及时让已经治愈的师生返回学校。做好结核病密切接触者筛查工作,发现可疑患者,学校监督到结核病定点医院进行进一步检查。由涉及学校及辖区卫生院负责督促患者规律服药并加强规范性管理,同时保护患病师生员工隐私,防止患病相关信息泄露。同时做好隔离治疗师生员工及学生家长的安抚工作,确保学校教学秩序及社会稳定。

四是防控工作常态化。每年一次新生入学体检及在校生、教职员工的常规健康检查的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要将结核病检查列入健康检查的主要内容中,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控制。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每天要开展好学校晨午检。明确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学生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并进行病因调查工作。

五是环境卫生整治。认真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校园环境卫生,定期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对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等人群密集场所定期进行开窗通风;倡导校园文明,不随地吐痰、乱丢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