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水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各人民团体,省、市属驻区有关单位,区属企事业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十四五”贵州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十四五”
贵州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
规划》实施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四五”贵州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黔府发〔2022〕11号)、《市人民政府印发<六盘水市关于贯彻落实“十四五”贵州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六盘水府发〔2022〕10号)和省、市老龄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水城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阶段,也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关键战略机遇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老龄工作高度重视,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为我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赋予了贵州勇敢闯、大胆试、破难题的政策机遇。区委、区政府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纳入“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全区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老年人口比例持续上升,人口老龄化增速明显,老年人口抚养比进一步加大。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 8.3973万人、占比13.42%,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6.5016万人、占比10.39%。老年人口抚养比由2010年的11.39%提高到2020 年的16.88%。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体系还存在发展不足、质量不高等问题,主要体现在农村养老服务水平不高、居家社区养老和优质普惠服务供给不足、优质医疗资源分布不均、专业人才特别是护理人员短缺、养老事业产业协同发展尚需提升、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有待加强等方面,建设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的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体系日益重要和紧迫,任务艰巨。
二、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党政重视、各方参与。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积极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提供多元化产品和服务;注重发挥家庭养老、个人养老的基础作用,形成多元主体责任共担、老龄化风险梯次应对、老龄事业人人参与的新局面。
——人民至上、保障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保基本、兜底线、补短板、促公平、提质量,聚焦解决老年人健康养老最关心、最紧迫的问题,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
——精准施策、共建共享。确保各项政策制度目标一致、功能协调、衔接配套,做到及时应对、科学应对、综合应对。建立健全社会共建共享机制,让老年人依法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统筹老年人经济保障、服务保障、精神关爱、作用发挥等政策支撑。统筹城乡发展,促进资源均衡配置,推动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城乡协调、区域协调、事业产业协调。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共识基本形成,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匹配的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形成,老龄事业发展整体水平明显提升,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老年健康支撑体系基本建立,医养资源布局更加合理,社会力量参与更加积极,老年文化事业更加繁荣,老年人精神物质生活环境显著改善,敬老爱老助老社会风尚更加深厚,老龄工作人才队伍更加壮大,老年人权益得到更好保护,老龄产业发展更加成熟,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显著提升。
专栏 1 水城区关于贵州省“十四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的主要指标 | ||||
项 目 |
序号 |
主要指标 |
2025年 |
指标属性 |
社会 保障 |
1 |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达到95% |
预期性 |
2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稳定在95%以上 |
约束性 | |
3 |
具有医养结合功能的区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 |
1所 |
约束性 | |
4 |
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型床位总量 |
500张 |
约束性 | |
5 |
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达到55% |
约束性 | |
6 |
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 |
达到100% |
预期性 | |
7 |
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 |
达到100% |
约束性 | |
健康 支撑 |
8 |
人均预期寿命 |
78岁左右 |
预期性 |
9 |
设立老年医学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占比 |
达到70% |
预期性 | |
友好 社会 |
10 |
“敬老月”活动覆盖面 |
每个乡(镇、街道)每年开展1次 |
预期性 |
11 |
老年大学覆盖面 |
全区至少1 所 |
约束性 | |
12 |
每千名老年人配备社会工作者人数 |
保持1人以上 |
预期性 | |
13 |
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相关专业 招生规模 |
明显增长 |
预期性 |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多维度老年社会保障体系
1.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动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法定人群基本全覆盖。积极促进有意愿、有缴费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促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落实职工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适时适度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到2025年,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18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 40.70万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乡(镇、街道)〕
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平稳运行,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和基金管理。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鼓励和支持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建立企业年金。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高最低缴费档次,推进个人账户基金委托投资运营。〔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乡(镇、街道)〕
2.优化医疗保障政策
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退休人员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待遇在在职人员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按照省、市政策规定,统一部署逐步扩大慢特病门诊病种范围,并执行省、市规范统一的慢特病病种名称、办理标准和待遇政策。切实推进医疗救助省内“一站式”结算,扩大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范围,并将更多老年人多发、高发的慢特病病种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对经三重医疗制度保障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特困、低保等老年救助对象,给予倾斜救助。按照省、市政策规定,持续扩大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范围,重点将使用量大、金额高的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药品纳入带量采购范围,减轻老年人用药负担。按照地方管理权限,及时将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城乡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目录、医保特殊药品目录,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医疗急需中药饮片、医疗机构制剂及一次性医用耗材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责任单位:区医疗保障局〕
3.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根据省、市的统一安排部署,探索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工作,健全筹资运行机制,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各方承受能力相匹配、与基本健康需求相协调的筹资机制,实现医疗保障可持续发展。按照省和市要求,做好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普惠式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促进各类医疗保障互补衔接。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与长期护理保险相衔接的商业护理保险产品,大力支持其参与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需求。〔责任单位:区医疗保障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
4.完善老年人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
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兜底线”作用,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救助标准调整机制。加大对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高龄、独居、失能、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救助力度。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将特困人员纳入城乡医疗救助重点救助对象范围,规范特困人员就医用药行为,对其在定点医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给予全额救助。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加强对老年人的“救急难”工作,按规定对流浪乞讨、遭受遗弃等生活困难老年人给予救助。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老年人家庭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完善老年人高龄津贴、护理补贴、服务补贴等制度,推动与残疾人两项补贴、社会救助等政策进一步衔接,逐步提高老年人社会福利水平。〔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住建局、区残联、各乡(镇、街道)〕
(二)健全完善多元养老服务体系
1.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
对健康、失能、经济困难等不同老年人群体,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分类提供养老保障、生活照料、康复照护、社会救助等适宜服务,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支出责任,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补贴,为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的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护理补贴,分年度为贫困老年人家庭提供无障碍改造。有效保障特困供养老年人基本生活、基本医疗和长期照护需求。〔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在省、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基础上,结合实际,适当拓展服务内容,制定区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确保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百岁以上老年人长寿保健补贴、老年人健康管理、特殊困难老年人巡访关爱以及老年人就医、旅游、文化活动、休闲、交通出行等方面的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深入落实。根据省、市安排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做好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与健康评估的衔接。建立老年人失能等级评定数据库,为精准实施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提供支撑。〔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街道)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
2.着力培育市场化养老服务
放开养老服务市场。依托“中国凉都·康养水城”独特的资源禀赋,到2025年,打造1所区级标准化老年养护楼,完成积极引进省内外具备实力的养老企业,采取公建民营、租赁、合作运营的模式,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支持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为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科学推进公建民营。公建养老机构必须体现公益性,充分发挥其兜底保障作用,不应改变养老服务根本属性。在满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剩余床位可向社会开放,满足普惠型养老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3.着力打造标准失能半失能照护机构
打造区级标准化失能半失能照护机构。对老鹰山街道敬老院实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提质改造,打造为以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区级供养服务机构,床位100张以上,护理型床位达到80%,医养结合紧密,能为重度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等综合性服务。打造乡镇区域性养老设施,对80张床位以上、区位优势较好的乡镇敬老院实施适老化提升改造,力争建成区域中心敬老院。区级标准化特困供养机构能够为乡镇区域性特困供养机构、村级农村互助幸福院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压实区、乡、村三级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动员辖区内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入住区级养老机构,实现集中供养,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和护理水平。〔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改善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优化供给机构,用好用足现有资源,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入住率明显提升。〔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4.夯实农村区域性机构养老服务网络
以撤并整合现有乡镇级特困人员供养机构为主,打造功能覆盖周边乡镇,能够护理中度失能老年人且能为村级农村幸福院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的5个乡镇层面标准化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床位每个60张以上,护理型床位达到60%。2025年,标准化农村区域性特困供养机构(或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有率达到60%,其中评定等级达到二级至三级的不低于80%。对保留运营且设施设备落后的农村敬老院,通过申报省级福彩公益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分批分阶段进行新建或提质改造。到2025年,基本完成特困供养机构提质增效。〔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专栏2:乡镇层面区域性养老服务设施提质增效工程 |
——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对米箩镇、玉舍镇、营盘乡、龙场乡、顺场乡、杨梅乡等6所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提质增效。 |
5.着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
打造标准化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在人口数量较大、老年人口密集的以朵街道、老鹰山街道、红桥街道、新桥街道建设床位30张以上的标准化嵌入式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依托嵌入式养老机构和其他养老服务设施打造养老服务中心,就近为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短期托顾、临时照护等服务,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有序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打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围绕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在城市社区普遍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就近为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学习教育、健康管理、数据采集等社区养老服务。推动落实养老服务设施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新建城镇居住区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配套养老服务设施与“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要求,建立健全新建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审核、设施验收、设施移交机制。开展城镇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治理,全面清查自2014年以来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配套情况。〔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住建局〕
专栏3: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工程 |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工程。对22个城市社区配建养老服务站,补齐已建居住区、老旧小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双水街道双水社区、金竹社区、小山社区、建业社区、明硐社区;尖山街道观音山社区、尖山社区;老鹰山街道老矿社区、老选社区;董地街道双巢社区;以朵街道以朵社区;新桥街道文阁社区;石龙街道石桥社区、双龙社区;红桥街道红山社区、白泥社区、严家寨社区、付家营社区;蟠龙镇百车河社区;发耳镇发耳社区;化乐镇五星社区、泵井社区)。 |
大力推进智慧化养老。利用大数据等技术信息,为失能、独居、空巢的社区居家老年人和农村留守老年人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等服务,基本建成居家养老服务圈,完善助餐、助洁、助浴、助行等服务机制,基本建成“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民政局〕
6.着力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网络
科学规划农村幸福院。利用现有闲置的集体房产、农村敬老院、闲置乡镇校舍等设施,推动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为农村老年人提供社交娱乐、老年教育、文化娱乐等服务。在全区打造一批设施配套、管理规范的农村互助养老示范点,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需求,逐步夯实农村养老基础。〔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基本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巡访关爱制度。对经济困难的空巢、留守、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以下简称特殊困难老年人),构建保障基本、救急救难的多层次关爱服务体系。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动态管理数据库。利用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将特殊困难老年人服务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基础事项,建立健全巡查、报告、解决、督查、反馈的工作机制,统筹乡镇、社区和民政社工等为老服务资源。到2025年,实现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100%。〔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三)健全全过程老年健康支撑体系
1.加强老年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
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拓展老年健康教育内容,普及营养膳食、运动健身、心理健康、疾病预防、合理用药、康复护理、生命教育、应急救助等老年健康知识,不断提高老年人健康核心信息知晓率和健康素养水平。创新老年健康教育方式,开展全国老年健康宣传周、世界阿尔茨海默病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大健康老龄化理念和健康科学知识宣传力度,鼓励各类媒体开办健康栏目,拓展健康教育内容,普及健康科学知识。〔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健康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乡(镇、街道)〕
健全老年健康预防体系。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落实老年人健康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等老年人服务项目,优化老年人健康体检内容,不断提升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提高对失能和残疾老年人、老年慢性病患者、计生特殊家庭老年人的签约服务覆盖率。针对老年人特点,加强对签约医生在老年医学等领域培训力度,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将老年人健康管理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把老年人满意度作为重要评价指标,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绩效评价。实施老年人口腔健康、老年营养改善、失能 (失智)预防与干预项目,宣传失能预防核心信息,确保老年人失能发生率逐年下降。推进康复辅助器具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减少老年人意外伤害。开展老年人心理关爱行动。建立完善农村留守老人信息档案。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开展老年人心理关爱活动。扩大老年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供给,开展适合老年人参与的文化体育活动。〔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乡(镇、街道)〕
2.提升老年医疗服务能力
加强区乡村三级老年医疗服务供给。加快推进市中医医院、区人民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2023年,区第二人民医院启动老年医学科建设;加强临床重点专科能力建设,提高老年人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和感染性疾病等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能力。乡级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老年医疗服务能力和老年人需求,加强康复护理,医养结合、安宁疗护、智能辅助诊治能力,为老年人提供综合、连续、协同、规范的诊疗服务。村级提升村医服务能力,开展老年人健康服务管理,为老年人提供接续性医疗卫生服务。到2025年,设立老年医学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占比达到7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内60 周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普遍建立健康档案,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管理服务率达到国家标准。〔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市中医医院、区人民医院、区第二人民医院〕
优化老年医疗服务。优化医疗卫生机构老年人就医模式,在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建立老年人挂号就医绿色通道,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建立老年人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绿色通道,率先实现老年医疗服务相关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建立老年人院前急救绿色通道,老年患者实行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构建“城市15分钟、农村30分钟”老年健康急救圈。优化老年疾病诊治模式,在区人民医院、区第二人民医院推广老年多学科诊疗模式,加强老年综合征管理,对住院老年患者积极开展营养不良、跌倒、肺栓塞、误吸和坠床等高风险筛查,在区人民医院、区第二人民医院及医养结合机构开展老年综合评估服务,推动老年医疗服务从单病种模式向多病共治模式转变。优化医共体内老年人服务模式,建立医疗、康复、护理双向转诊机制。优化“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模式,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应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拓展医疗、护理、康复等服务空间和内容;推进远程医疗向养老服务机构延伸;大力推广使用符合老年健康需求的智能可穿戴设备,有序开展各类信息系统适老化升级改造。到2025年,85%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人民医院、区第二人民医院、各乡(镇、街道)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
3.加强康复护理服务发展
提升康复护理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康复医疗在老年健康服务中的作用,为老年患者提供早期、系统、专业、连续的康复医疗服务,促进老年患者功能恢复。借助区域医共体、远程医疗等形式,建立不同医疗机构之间定位明确、分工协作、上下联动的康复医疗服务网络。推广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康复辅具配置人员团队协作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患者提供居家护理、日间护理服务。〔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4.发展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
加强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积极推进面向老年人的中医药家庭病床康复服务项目,每年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力争到2025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75%。〔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各乡(镇、街道)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
提升老年病中医药诊治水平。发挥中医药在老年预防保健、综合施治、老年康复、安宁疗护方面的独特作用。加强市中医医院老年人中医药服务和治未病科规范化建设,提高治未病服务水平和能力。鼓励中医医师积极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中医药服务。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和治未病健康工程,加强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力争到2025年,市中医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100%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能够规范提供中医药服务,80%的村卫生室能够规范提供中医药服务。〔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市中医医院、各乡(镇、街道)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
专栏 4 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行动 |
老年健康促进工程。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活动,监测老年人健康素养状况。实施老年口腔健康行动和老年营养改善行动。实施老年痴呆防治行动。 老年健康服务专项行动。加快建立完善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构建“预防、治疗、照护”三位一体的老年健康服务模式。到2025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70%,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管理服务率达到国家要求。 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行动。丰富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内涵,力争到2025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75%;100%的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能够规范提供中医药服务,80%的村卫生室能够规范提供中医药服务;推动开展老年健康中医药融合服务“进家庭、进社区、进养老服务机构”行动,培育中医药老年康养产业 。 |
5.推动医养有机融合发展
支持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完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价格政策,收费标准原则上应当以实际服务成本为基础,综合市场供求状况、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核定。促进医疗服务嵌入养老服务,推动市中医医院、区人民医院及区第二人民医院开展养老服务。夯实基层医养结合基础,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推进“医办养”模式。支持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涉及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营养等服务可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降低养老服务机构举办医疗机构运营成本;养老服务机构也可通过服务外包、委托经营等方式,由医疗卫生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市中医医院、区人民医院、区第二人民医院、各乡(镇、街道)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
整合优化基层医疗卫生和养老资源,农村地区统筹规划乡镇卫生院和敬老院、村卫生室和农村互助幸福院毗邻建设;鼓励城区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纳入功能布局,在新建日间照料中心时应统筹考虑布局医疗服务功能,支持现有日间照料中心利用富余资源改扩建医疗服务设施。〔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强化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有效衔接,开展医养签约服务。支 持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方便就近、需求匹配、互惠 互利等原则开展签约合作;推动医养签约服务全覆盖;实现医养签约服务全覆盖;养老服务机构和协议合作的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建立双向转介绿色通道;探索养老服务机构将内设医疗机构交由签约医疗机构管理运营。到2025年,养老服务机构普遍具备医养结合能力(能够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或与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签约合作)。〔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落实《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试行)》和《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试行)》,推动医养结合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医养结合服务监管,压实压紧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开展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加强部门协作,促进服务质量有效提升。积极开展贵州省医养结合示范县和市级医养结合服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2023年,创建贵州省医养结合示范县。〔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推动老年人居家医养服务。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病床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医养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求,为辖区内老年人提供相应的医疗健康服务。探索政府购买、医保报销、个人出资融合服务机制,丰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内容,并按成本收取上门服务费,满足个性化的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2024年,启动居家老年人医养服务工作,到2025年,在全区逐步推广居家老年人医养服务,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开展居家老年人医养服务的基层医疗机构达70%,65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规范化健康管理率达65%。〔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各乡(镇、街道)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
强化医养结合政策支持。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流程。医疗卫生机构设立的养老服务机构与其他养老服务机构享受同等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及优惠扶持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共体管理和分级诊疗体系。强化医养结合机构内老年人用药保障。规范医养结合机构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按需规范转换机制。支持六盘水市老年养护楼(六盘水市恒康颐养公馆)设立康复医院,将六盘水市老年养护楼(六盘水市恒康颐养公馆)全力打造成集医疗、康复、养生、养老为一体的全国医养结合服务示范机构。〔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区医疗保障局〕
专栏 5 医养结合能力提升专项行动 |
社区居家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实现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合作全覆盖。推动医疗服务向社区延伸,重点为居家高龄、重病、失能(失智)等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个性化签约等居家医疗服务。2024年,启动居家老年人医养服务工作,到2025年,在全区逐步推广居家老年人医养服务。 医养结合示范行动。建设专业化、规模化、医养结合能力突出的养老服务机构。组织开展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组织开展医养结合示范县和示范机构创建活动。2023,创建贵州省医养结合示范县。 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基础+个性化”服务包。提供老年人健康体检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居家养老服务、高血压患者服务、糖尿病患者服务、肺结核患者服务、重症精神障碍患者服务、腰腿痛服务、重病随访服务等9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 “健康敲门”行动。医疗卫生机构根据需要服务的失能老年人数量,选定服务团队,为失能老年人开展一次上门健康管理、提供一套上门健康指导方案、开通一条健康咨询热线。 |
(四)积极培育银发经济
1.促进健康养老产业发展
发展康养旅游。打造全国避暑康养旅游度假区。借助“中国凉都·康养水城”品牌,高效开发气候、森林、温泉、中医药、山地、田园等康养资源,以“生态为基、康养为本、文化为魂”为发展主线,通过建设城市环境生态化、城市建设景观化、康养功能完备化、民族文化繁荣化的康养全产业链,实现“爽居之所、味蕾之乡、净心之地、无夏之城”的高水平、高品位、复合型的中国知名山地生态康养宜居地。以市场为导向,加快融入黔中经济区、滇中经济区、成渝经济圈、大湾区(中山市东西部协作)、环渤海(大连市帮扶)的外圈,充分依托气候优势、生态优势、产业优势等休闲避暑资源,建设个性化、差异化的生态休闲避暑项目,培育集度假休闲、游憩观光、文化创意、乡村旅游、乡村民俗、生态农业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休闲避暑康养旅游产品,打造宜居的全国避暑老龄康养旅游度假区。打造全省康养融合发展先导区。以“资源共享、短板互补”为主线,促进医药、养老、旅居、运动、文化等产业与康养产业融合发展,从供给侧提升康养产业品质,催生康养产业新创意、新模式、新业态,构建品牌化老龄康养产业新体系,彰显康养水城品牌影响力,打造全省老龄康养旅游融合发展先导区。建立“康养到水城”公共服务信息平台,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共建养老产业园区,打造“康养到水城”品牌。同时,在各景区举办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活动,吸纳老年人游客。到2025年,建成集休闲旅游、度假养生、康体养老于一体的健康养老基地1个,康养旅游项目2个,省级健康旅游示范基地1个。〔责任单位:区文体广电旅游局〕
发展中医药康养。突出“药食同源”理念,开发药膳食疗产品。以米箩、野钟片区为重点,合理利用水城刺梨、猕猴桃、食用菌等特色农产品及半夏、白芨等中草药产业在保健品领域的潜力,开发药膳食疗产品;同步开发铁皮石斛、时令果蔬、天然果汁酸乳制品等功能性食品,同时,为了保障农产品和药材生态无污染,加强农产品溯源体系建设。开发具有水城特色的中医药、民族医药康养产品,建设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和基地,打造具有水城特色、优势突出的中医药康养品牌。到2025年,建成中医药健康旅游省级示范区2个。〔责任单位:区文体广电旅游局〕
发展温泉康养。依托百车河特有温泉资源,充分发挥百车河温泉及其周边气候对人体的保健作用,培育以温泉养生、温泉会议、温泉酒店、温泉茶道和温泉地产等“百车河温泉服务”为核心的特色产业,形成健康、养生、休闲娱乐等温泉康养特色的旅游模式。到2025年,实施1个温泉旅游重点项目,将百车河温泉打造成省级温泉旅游度假地。〔责任单位:区文体广电旅游局〕
发展体育康养。以老年人群为核心,以预防和康复为目标,整合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医院和体育系统相关专业机构的优质资源,发展“体育+医疗+养老”模式,培育体医养服务新业态,促进体医养服务产业发展。加快将野玉海打造为国际山地旅游目的地的建设,野玉海国际山地旅游联盟发展合作,办好野玉海国际山地旅游暨户外运动大会;基于中心城区规划条件,完备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全民健身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拓展“体医融合”理念,深度开发运动康复、运动疗养等特色健康运动养生旅游项目;加强体育康养设施设备的生产制造;以体旅融合理念为引领,发展健康与体育运动、旅游深度融合的户外运动休闲健身产业,打造一批健身休闲旅游综合服务体,形成各具特色、陆水空协同发展的体育旅游产业格局。〔责任单位:区文体广电旅游局〕
发展森林康养。建设玉舍森林疗养中心、森林康养健康管理中心、森林康养步道、森林浴场、森林氧吧等服务设施,培育一批功能显著、设施齐备、特色突出、服务优良的森林康养基地、森林康养小镇,创建森林康养示范县,构建产品丰富、标准完善、管理有序、融合发展的森林康养服务体系,打造“森林康养水城乐享”公共品牌,将水城建成全省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新高地及国内知名森林康养胜地。到2025年,全区提升建设森林康养试点基地1个,森林康养步道2公里 ,森林康养年服务10万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区文体广电旅游局〕
建设水城区康复疗养中心。积极争取上级资金(2022年已争取到中央预算内项目资金900万元),建设水城区康复疗养中心,项目建成后实行医养康养一体化,由专业的医疗团队和护理人员提供专业化服务,全力打造成集医疗、护理、康复、养生、养老为一体的省级康复疗养示范机构。〔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
2.培育老年用品产业
打造“中国凉都·康养水城”旅游新品牌。全力推进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推动文旅深度融合,紧紧围绕“中国凉都·康养水城”的目标定位,利用村寨优质的空气质量,适宜的海拔气候,以康养产业为核心,打造健康与养老旅游、运动休闲、特色农业、民族文化等业态深度融合的“文旅型”村居、“康养型”村居建设,巩固提升旅游服务设施,完善提升公共服务设施,全面提升水城区康养旅游品牌影响力。〔责任单位:区文体广电旅游局〕
加强新技术推广应用。宣传智慧健康养老理念,提升智慧健康养老产品的大规模应用。围绕健康监测、安全监控、养老照护等方向,鼓励提升适老产品的智能水平、实用性和安全性。〔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乡(镇、街道)〕
(五)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
1.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社会风尚
把敬老爱老助老道德教育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整体规划,列为公民道德建设、党员干部教育、中小学德育和村规民约的重要内容。推动孝亲敬老文化进学校、进家庭、进机关、进社区。办好“敬老月”系列活动。积极构建文明和谐的敬老爱老助老社会共识。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作用,加大对敬老模范家庭、为老服务先进个人、助老优秀组织的宣传报道,在全社会形成弘扬尊老、爱老、助老、敬老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2.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加快发展老年教育,健全完善覆盖城乡的老年教育服务体系,办好家门口的老年教育。持续深化老年教育“五联办学”模式,整合多方资源,指导有条件的体育活动中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文化活动场所完善相关设施,搭建老年教育资源共享和公共服务平台。发挥老年大学的带动和引领作用,将集聚的教育资源向基层和社区辐射。组建老年教育师资库,开展送教进社区、进校园等服务,积极探索多渠道、多形式、多元化的教学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年教育,推进养教结合的老年教育模式。〔责任单位:区老年大学、各乡(镇、街道)〕
积极探索建立健全老年人文化服务机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文化活动,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加强老年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支持老年人参与体育健身,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培训和指导,建立健全乡(镇、街道)老年人基础体育组织,城乡社区普遍建立老年人健身活动站点和体育团体。到2025年,乡(镇、街道)建立老年人体育组织达80%以上,新增老年体育健身活动站(点)25个。〔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各乡(镇、街道)〕
3.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
畅通老年人社会参与渠道,尤其是发挥老年人在关心下一代、参与社区事务方面的作用。鼓励支持老年人通过续聘返聘、就业创业、人才培养、技术指导等形式发挥作用,充分保障老年人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支持老年人依法从事经营和生产活动,兴办社会公益事业。注重发挥科技、农业、医疗、教育、法律等领域离退休专业技术人才的优势专长,逐步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库,健全完善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不断提高老年人才开发利用的组织化水平。〔责任单位:区老龄委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引导和支持各涉老协会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老年活动,发展壮大老年人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银龄行动”。鼓励引导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劳模等“五老”人员广泛开展志愿服务行动,在基层社会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经验技术传授、困难群体帮扶、时代新人培育、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贡献智慧力量、服务人民群众、助力改革发展。〔责任单位:区老龄委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解决老年人“数字鸿沟”问题。聚焦老年人日常生活涉及的高频事项,持续推动充分兼顾老年人需要的智慧社会建设,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技术服务创新并行,在保留老年人熟悉的传统服务方式基础上,紧贴老年人需求特点,加强技术创新,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提供更多智能化适老化产品和服务。〔责任单位:区老龄委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4.开展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
打造老年宜居颐养环境。结合城市更新,以老旧小区改造为抓手,对社区道路设施、休憩设施、信息化设施、社区服务场所等进行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推进老年人住宅的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重点支持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大力推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加大对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工具、信号灯、隔离带等设施设备的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力度。开展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到2025年,创建3至4个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责任单位:区住建局等区老龄委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5.加强老年人社会优待
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实现本地户籍和非本地户籍常住老年人享受当地同等社会优待。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各种助老公益活动,向困难老年人提供资助或公益服务。完善老年优待服务场所的优待标识,公布优待内容。推进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向老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推动商业饮食服务、日常生活用品经销商以及水、电、燃气、通讯、电信、邮政、金融等服务行业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便利服务。〔责任单位:区老龄委成员单位〕
6.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加强老龄法治宣传。利用“敬老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适合老年人认知特点的法治宣传活动,鼓励老年人学法、用法,增强维权意识,提高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电信诈骗、坑蒙拐骗等非法侵害的能力,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健全老年人维权工作机制。执行老龄政策法规,确保老年人的事情有人管、困难有人帮。做好老年人来信来访工作,完善涉老案件调解、仲裁、诉讼等纠纷解决机制,鼓励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大涉老执法检查力度。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社会组织的作用,完善社会监督、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多部门综合治理等机制。加强老年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重点做好农村和贫困、高龄、空巢、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群体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向城市社区、农村延伸,方便老年人及时就近寻求法律援助。〔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六)增强发展要素支撑
1.完善用地用房支持政策
科学规划养老服务新增用地,在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中合理确定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规模、标准和布局。将经批准的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的主要内容纳入详细规划。促进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社区配套用房建设范围。优化存量设施利用机制,鼓励盘活利用乡村闲置校舍、厂房等建设敬老院、老年活动中心。〔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2.强化财政税收支持政策
强化支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的资金保障,加大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力度,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建立相应的自然增长机制。落实落细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3.加强老龄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对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和医养结合机构的核心医护人员、从事安宁疗护工作的骨干医护人员,开展线下线上相结合的诊疗知识和技能培训。支持水城区职业技术学校推动老年相关专业设置,开设老年相关课程,建立养老示范基地和实训基地。分类培养养老服务专业技术人才和养老服务领军人才,形成层次分明的人才队伍体系。〔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水城区职业技术学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行政、部门密切配合、群团组织积极参与、上下左右协同联动的老龄工作机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将本方案主要任务指标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工作年度重点工作,纳入工作督查和绩效考核范围。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对标对表,围绕完善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撑三大体系,结合实际情况,细化相关指标,推进任务落实,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投入到位、见到实效。
(二)健全工作机制
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推动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履职尽责,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行政。健全完善老龄工作体系,强化力量配备,建设一支强有力的专业化老龄工作队伍,保证城乡社区老龄工作有人抓、老年人事情有人管、老年人困难有人帮。区老龄工作委员会要建立方案落实的调度机制,明确调度内容,细化调度指标和时限要求,实行台账管理。有关责任部门要强化工作落实,建立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落实的责任机制。
(三)加强评估考核
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督促,及时检查并向区人民政府报告方案落实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加强绩效管理,稳步推动本方案全面落实。
(四)积极宣传引导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积极宣传推动方案实施的经验、做法和成效,让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发展蓝图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关注老龄问题、关心老龄事业、支持老龄工作的良好氛围。